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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本年營業(yè)收入1000萬元,營業(yè)成本500萬元,會計利潤120萬元。經查企業(yè)當年工資薪金支出200萬元,發(fā)生職工福利費30萬元,發(fā)生職工教育經費4萬元,發(fā)生工會經費5萬元,業(yè)務招待費8萬元,公益性捐贈支出15萬元。 (1)計算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的納稅調整額。 (2)計算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納稅調整額。 (3)計算業(yè)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額。 (4)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的納稅調整額。 (5)計算該企業(yè)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6)假設該企業(yè)本年度新購入一臺專門用于研發(fā)的設備,價值505萬元。請闡述該設備的企業(yè)所得稅稅務處理,并說明理由。

84785028| 提問時間:2022 05/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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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審計師,稅務師
(1)工資薪金支出200萬元,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200×14%=28(萬元),實際發(fā)生30萬元,職工福利費納稅調增=30-28=2(萬元)。 (2)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200×8%=16(萬元),職工教育經費發(fā)生額4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無需調整。 職工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200×2%=4(萬元),實際發(fā)生5萬元,稅前準予扣除4萬元, 納稅調增=5-4=1(萬元)。 (3)業(yè)務招待費實際發(fā)生額的60%=8×60%=4.8(萬元),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1000×5‰=5(萬元),稅前允許扣除4.8萬元,納稅調增3.2萬元。 (4)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限額=120×12%=14.4(萬元),實際發(fā)生15萬元,稅前準予扣除14.4萬元,納稅調增=15-14.4=0.6(萬元)。 (5)應納稅所得額=120+3(工資及三費的納稅調增額)+3.2(業(yè)務招待費的納稅調增)+0.6(公益性捐贈的納稅調增)=126.8(萬元)。 (6)該設備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計算折舊。 理由:對所有行業(yè)企業(yè)2014年1月1日新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fā)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
2022 05/1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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