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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是畜牧業(yè),我們免稅,我們收到專用發(fā)票要不要做進項稅,要不要認證

84784994| 提問時間:2022 05/09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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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學員您好,免稅項目不需要進行認證和抵扣。
2022 05/09 13:34
84784994
2022 05/09 13:40
現在稅務局不是有退稅嗎,我們之前認證留底的發(fā)票,報表上有金額,現在沒有認證所以退不了稅要把2020年之后的認證之后然后才能退稅
易 老師
2022 05/09 14:01
四步法”判斷企業(yè)應如何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 作者:周湘蕾 人氣:1338 摘要: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相對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與“留抵退稅”的一山不容二虎,“免抵退稅”與“留抵退稅”則顯得更加兼容。根據14號公告第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 請輸入關鍵詞 百度搜稅   引言:2022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明確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提出對增值稅留抵稅額實行大規(guī)模退稅,預計全年留抵退稅金額約1.5萬億元,全部直達企業(yè)。   3月21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下稱“14號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文件明確加大對小微企業(yè)(含個體戶),以及“制造業(y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生態(tài)保護和環(huán)境治理業(yè)”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等6大行業(yè)企業(yè)的留抵退稅力度。   基于上述背景,天職稅務組織了關于增值稅留抵退稅的內部政策研討會,對14號公告及相關征管事項等文件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并形成政策解讀,希望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供明晰、準確的政策解析與實務操作支持,助力納稅人妥善安排增值稅留抵退稅的相關事宜。   第一步:判斷是否符合基礎條件   根據14號公告第三條,申請留抵退稅的基礎條件有四個:   (一)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二)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fā)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情形;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如果不符合前三條,則無法享受留抵退稅政策;如不滿足第四條,即2019年4月1日至今曾享受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則還可以“補救”。   根據14號公告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規(guī)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即納稅人只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后,仍可以按規(guī)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相應的,根據14號公告第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后,按規(guī)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這就意味著,納稅人可以重新評估自身在2019年4月1日至今的增值稅優(yōu)惠享受情況,可以通過“退還稅款重新申請”的方式,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與“留抵退稅”之間,選擇更適合自己的退稅方式。   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相對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與“留抵退稅”的一山不容二虎,“免抵退稅”與“留抵退稅”則顯得更加兼容。根據14號公告第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后,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于退還留抵稅額。”   第二步:判斷企業(yè)規(guī)模   根據14號公告第一條:“加大小微企業(yè)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yè)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yè)存量留抵稅額。”本次全額退還的政策范圍被擴大到了“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也就是說,納稅人如果滿足小微企業(yè)的條件,則可以享受全額退還,不需限制行業(yè)。另外,需注意這里所述的“小微企業(yè)”包含個體工商戶。   由此可見,在滿足第一步所述“四條件”的基礎上,要想辨析納稅人適用的留抵退稅情況,需要明確納稅人的規(guī)模類型是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微型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還是大型企業(yè)。   根據14號公告第六條,可以了解到對于上述四類企業(yè)的劃分標準:“本公告所稱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和微型企業(yè),按照《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和《金融業(yè)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銀發(fā)〔2015〕309號)中的營業(yè)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其中,資產總額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值確定。營業(yè)收入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增值稅銷售額(年)=上一會計年度企業(yè)實際存續(xù)期間增值稅銷售額/企業(yè)實際存續(xù)月數×12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   對于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和銀發(fā)〔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yè)以外的納稅人,以及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yè)但未采用營業(yè)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yè)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yè)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yè)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本公告所稱大型企業(yè),是指除上述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和微型企業(yè)外的其他企業(yè)。”   簡而言之,如果納稅人屬于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和銀發(fā)〔2015〕309號所列行業(yè)的納稅人,則按照兩文件中的“營業(yè)收入指標”和“資產總額指標”確定其為中型、小型還是微型企業(yè)。   如果納稅人屬于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和銀發(fā)〔2015〕309號所列行業(yè)以外的納稅人,或雖屬于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和銀發(fā)〔2015〕309號所列行業(yè),但未采用營業(yè)收入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定的納稅人,則按“增值稅年銷售額指標”來判別。   至于如何判斷納稅人是否為大型企業(yè),用的是“排除法”,即如果納稅人不屬于中型、小型或微型企業(yè),那么該納稅人屬于大型企業(yè)。   第三步:判斷企業(yè)所屬行業(yè)   根據14號公告第二條:加大“制造業(y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生態(tài)保護和環(huán)境治理業(yè)”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以下稱制造業(yè)等行業(yè))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yè)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制造業(yè)等行業(yè)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制造業(yè)等行業(yè)企業(yè)存量留抵稅額。本次全額退還的政策范圍被擴大到了“符合條件的制造業(yè)等行業(yè)企業(yè)”,注意這里所述的“制造業(yè)”仍然包含個體工商戶的。   在第二步中我們根據14號公告第一條得出結論:“納稅人如果滿足小微企業(yè)的條件,則可以享受全額退還,不需限制行業(yè)”;在第三步中,根據14號公告第二條我們可以得出另一個結論:“納稅人如果滿足制造業(yè)的行業(yè)要求,也可以享受全額退還,不需限制納稅人規(guī)模(即大型、中型也可以享受)”。如果用文氏圖來表示(見下圖),綠圈和藍圈中的企業(yè)均為可以享受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主要分為三類群體:   ■藍圈中不與綠圈交叉的部分:制造業(yè)等六大行業(yè)的中型、大型企業(yè);   ■綠圈中不與藍圈交叉的部分:非六大行業(yè)的小微企業(yè);   ■兩圈交叉的部分:制造業(yè)等六大行業(yè)的小微企業(yè);   納稅人只要屬于上述三類的其中一種,即可享受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的政策。   對于行業(yè)的詳細判定方法,根據14號公告第七條:“本公告所稱制造業(yè)等行業(yè)企業(yè),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中“制造業(y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生態(tài)保護和環(huán)境治理業(yè)”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業(yè)務相應發(fā)生的增值稅銷售額占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上述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xù)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計算確定。”即,行業(yè)種類的劃分需參考《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的同時,還需要滿足主營業(yè)務的增值稅銷售額占比。   第四步:判斷退還比例及申請時間   根據14號公告第十一條:“納稅人可以在規(guī)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钡隽苛舻侄愵~與存量留抵稅額的計算方法與申請退稅開始時間又略有不同。在第四步中,我們根據第二步、第三步的判斷結果對應查找符合自身條件的退還比例與申請時間,從而預估可能退回的留抵稅額以及到賬時間,提前做好資金安排。   為了更明晰的查找對應政策,我們化繁為簡,繪制了“四步法”的示意圖如下:   案例一:A企業(yè)為小型餐飲服務業(yè)企業(yè),則其對應圖中第②行“小型”+“全行業(yè)”,增量退還比例為100%,開始申請退稅時間為2022年4月;存量退還比例為100%,開始申請退稅時間為2022年5月。   案例二:B企業(yè)為大型電網企業(yè),則對應圖中第⑤行“大型”+“六大行業(yè)”,增量退還比例為100%,開始申請退稅時間為2022年4月;存量退還比例為100%,開始申請退稅時間為2022年10月。   案例三:C企業(yè)為中型畜牧業(yè)企業(yè),則對應圖中第④行“中型”+“其他行業(yè)”,增量退還比例為60%,開始申請退稅時間為符合39號公告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所述條件“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xù)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之日起;存量留抵稅額不予退還。   根據上述規(guī)則逐一判斷后,納稅人可以得知與自身情況對應的增量及存量的退還比例和退還時間,如需進一步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可以參照下面的計算方法:   在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時,根據14號公告第八條規(guī)定:“適用本公告政策的納稅人,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其中,增量留抵稅額的確定方法為,根據14號公告第四條:“四、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區(qū)分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二)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其中,存量留抵稅額的確定方法為,根據14號公告第五條:“本公告所稱存量留抵稅額,區(qū)分以下情形確定:   (一)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二)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其中,進項構成比例的確定發(fā)放為,根據14號公告第八條:“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fā)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div>
84784994
2022 05/09 14:04
老師,我們是B級,我們可以享受退稅嗎
易 老師
2022 05/09 14:16
還有很多條件,本公告所稱制造業(yè)等行業(yè)企業(yè),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中“制造業(y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y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生態(tài)保護和環(huán)境治理業(yè)”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84784994
2022 05/09 14:17
到底能退不
易 老師
2022 05/09 14:37
不能退,不符合條件呢
84784994
2022 05/09 14:38
嗯, 我也覺得都給我們免稅了還退稅
84784994
2022 05/09 14:38
謝謝老師
易 老師
2022 05/09 14:50
有空給5星好評。謝謝!(在我的提問界面-結束提問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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