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按照會計準則規(guī)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中確認了商譽并且按照所得稅法規(guī)的規(guī)定商譽在初始確認時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如:吸收合并時應稅合并,初始確認時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的;(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合并財務報表中不區(qū)分應稅合并和免稅合并,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chǎn)和負債的計稅基礎維持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而賬面價值應反映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由此產(chǎn)生的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對應科目為商譽。 請問上述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商譽在初始確認時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初始確認時計稅基礎等于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反映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請問兩者區(qū)別在哪里?

84785024| 提問時間:2022 04/25 07:42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孺子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前面是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所以沒有暫時性差異。 后面是合并報表認可公公允價值作為賬面價值,而計稅基礎等于原來的賬面,此時賬面和計稅基礎不一致,會有暫時性差異。 賬面計稅基礎一致是沒有暫時性差異的,不一致會有暫時性差異。
2022 04/25 08:31
84785024
2022 04/25 09:05
你好 請問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的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那么如果賬面價值以公允價值計量,計稅基礎也同樣以公允價值計量,所以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嗎?請問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的賬務處理的異同點?
孺子牛老師
2022 04/25 09:15
你好 請問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的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那么如果賬面價值以公允價值計量,計稅基礎也同樣以公允價值計量,所以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嗎?--題目說的是免稅的吸收合并,免稅,計稅基礎是原賬面,賬面價值也是原賬面,如果你說按公允,則是應稅合并,應稅,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都是按公允,也是沒有差異的。 請問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的賬務處理的異同點?--吸收合并在個別報表確認具體資產(chǎn)負債借: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 貸:銀行存款 。控股合并確認長投。
84785024
2022 04/25 14:21
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如果是應稅合并,由于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如果吸收合并是免稅合并,由于計稅基礎等于零,形成暫時性差異,但不做遞延所得稅負債處理;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無論是應稅還是免稅,由于賬面價值反映公允價值,計稅基礎反映原購買方計稅基礎,所以都會形成暫時性差異,并做遞延所得稅處理。 請問以上理解對嗎?
孺子牛老師
2022 04/25 15:35
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如果是應稅合并,由于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是的。 如果吸收合并是免稅合并,由于計稅基礎等于零,形成暫時性差異,但不做遞延所得稅負債處理;----如果免稅,則是,稅法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都是認可原賬面價值,沒有差異。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無論是應稅還是免稅,由于賬面價值反映公允價值,計稅基礎反映原購買方計稅基礎,所以都會形成暫時性差異,并做遞延所得稅處理。--感覺你有些亂了,你先按原文掌握,先背下來,以后再慢慢理解。----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合并財務報表中不區(qū)分應稅合并和免稅合并,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chǎn)和負債的計稅基礎維持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而賬面價值應反映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由此產(chǎn)生的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對應科目為商譽。 請問以上理解對嗎?
84785024
2022 04/25 16:08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合并財務報表中不區(qū)分應稅合并和免稅合并,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chǎn)和負債的計稅基礎維持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而賬面價值應反映購買日的公允價值。 請問上述的“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chǎn)和負債的計稅基礎維持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這句話如何理解?是指現(xiàn)在的購買方的計稅基礎是根據(jù)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chǎn)和負債與其持股比例計算的,還是現(xiàn)在的購買方計稅基礎等于被購買方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呢?這里“現(xiàn)購買方”與“原購買方”是什么關系呢?
孺子牛老師
2022 04/25 18:20
請問上述的“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chǎn)和負債的計稅基礎維持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這句話如何理解?---就是比如購買方的存貨,成本是100,計稅基礎認可成本就是100,出售了賣價120,則利潤120-100=20,按20交稅,維持原來的計稅基礎也就是稅法認可的成本是100,(如果存貨評估的公允價值是105,而稅法認可105作為計稅基礎,就是沒有維持原來的計稅基礎。出售按120-105=15交稅) 是指現(xiàn)在的購買方的計稅基礎是根據(jù)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chǎn)和負債與其持股比例計算的,還是現(xiàn)在的購買方計稅基礎等于被購買方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呢?--和持股比例無關,而是現(xiàn)在的購買方計稅基礎等于被購買方原購買方的計稅基礎。 這里“現(xiàn)購買方”與“原購買方”是什么關系呢?原購買方是出售方,把企業(yè)賣給了現(xiàn)在的購買方。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