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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留底稅額和存量留底稅額怎么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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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2、存量留抵退稅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為標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即2019年3月31日與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孰低確定。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 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 全部繳回后,按規(guī)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稅款 全部繳回后,按規(guī)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2022 04/1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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