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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代業(yè)務,怎么界定哪些是免稅業(yè)務,哪些是應稅業(yè)務? 保稅區(qū)內(nèi)產(chǎn)生的費用屬于免稅嗎? 財稅(2013)106號文也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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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試點納稅人通過其他代理人,間接為委托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從事國際運輸?shù)倪\輸工具進出港口、聯(lián)系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yè)務手續(xù),可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3第一條第(十四)項免征增值稅.
二、試點納稅人提供上述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三、試點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之間的貨物運輸間接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2022 03/30 22:54
洋洋老師
2022 03/30 22:5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2號)明確,試點納稅人通過其他代理人,間接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可以按照財稅106號文附件3第一條第(十四)項免征增值稅。意味著,只要貨代企業(yè)接受委托的標的物屬于進(出)口貨物,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服務,均可適用免稅政策。
這里要注意,免稅不是簡單的免銷項稅額,而是免應納稅額。國際貨代業(yè)務需先按照差額征稅的有關規(guī)定正確計算銷售額、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然后在此基礎上確定免稅額。
有關條件。1.試點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國際運輸承運人支付的國際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2.試點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之間的貨物運輸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委托方索取發(fā)票的,試點納稅人應當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向委托方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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