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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是這樣,我們是業(yè)主,我們的總包單位是包工包料的建筑或者安裝工程,簽的也是建筑安裝工程合同,他們的合同里面包含了一部分材料和設備,是外購的,我們收他們的發(fā)票,是應該全部按9%開票給我們,還是應該把材料和設備部分按13%建筑安裝部分按9%這樣開給我們 如果我們收他們的發(fā)票,全部都按9%收的話,我們會不會有涉稅風險?因為材料設備這一塊稅率比建筑安裝工程的稅率要高 這個部分在稅法有沒有相應的規(guī)定? 就是找不到依據(jù) 合同里面沒有簽稅率,所以存在爭議,施工單位認為應該全開9%,我們認為外購設備材料部分應該開13%,建筑安裝部分開9%,這樣的話就有稅率差了 矛盾就產生了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2 03/2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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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外購具體是什么設備
2022 03/2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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