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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21年度的個稅匯算清繳可以單位批量導入匯算嗎?還是需要每個人在APP進行匯算?有相關政策發(fā)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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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ㄒ唬┳孕修k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guī)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2022 03/09 14:58
84785023
2022 03/09 15:01
老師你發(fā)的這個是2020年的規(guī)定,我需要2021年的,還是沒有變動?
郭老師
2022 03/09 15:02
沒有變化的,都是一樣的。
84785023
2022 03/09 15:02
我現在看到通知是3.16以前需要預約辦理,但是在個稅APP是辦理個人的嘛
郭老師
2022 03/09 15:03
你好在個稅APP里面點預約,但是3月16號之后就不需要預約,全面放開。
84785023
2022 03/09 16:07
老師,我們單位是有2000人,我們要單位代辦,例如有一個人年收入6萬,不需要退補稅,這種情況個人不需要進行匯算嗎?單位也無需代為匯算清繳嗎?
84785023
2022 03/09 16:09
去年我們是每個人都需要匯算清繳,單位代辦,不管有沒有退補稅費
郭老師
2022 03/09 16:13
去年、前年稅務局都打電話要求企業(yè)所有的人員都做匯算清交,不管符不符合要求。
郭老師
2022 03/09 16:13
基本上都是這么操作的,今年不清楚什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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