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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勞務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允許稅前扣除嗎?

84784973| 提問時間:2022 03/0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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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不能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一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guī)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在2018年9月12366咨詢熱點難點問題集第1問“一般納稅人為勞務派遣員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是否可以在計算差額時扣除?”,解答明確“為勞務派遣員工購買的人身意外保險不屬于社會保險,不可以在計算差額時扣除。” 因此,你公司為勞務派遣員工購買的人身意外保險不能在計算增值稅時差額扣除。
2022 03/01 11:12
84784973
2022 03/01 11:14
如果是企業(yè)為員工購買的人身意外險能扣除嗎?
玲老師
2022 03/01 11:19
你好? 《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除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yè)保險費外,企業(yè)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yè)保險費,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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