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公司是新辦企業(yè),有一個員工12月份入職,1月份的時候公司招到財務才開始做賬,2月底才發(fā)了1月份2月份12月份的工資和年終獎,這樣子的話該怎么做賬呢?可以直接在2月份的時候直接補計提12月份和1月份的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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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會計方面是可以的
2022 02/27 22:55
來來老師
2022 02/27 22:56
友情提示
不過企業(yè)所得稅扣除方面 可能12月工資涉及調減 可能有一些檢查風險
不過這個檢查是看稅局 不一定查
查有依據可以解釋通過也可以的
84785027
2022 02/27 22:58
那老師這樣的話,我可以把1月份的工資計提補到1月份的賬目里,然后發(fā)工資直接是在2月份?
84785027
2022 02/27 22:59
目前公司完全沒有收益,這會影響之后企業(yè)所得稅扣除嗎?
84785027
2022 02/27 22:59
12月份的只能補到1月份或者2月份了,因為之前已經遞交12月份報表
來來老師
2022 02/28 09:37
那老師這樣的話,我可以把1月份的工資計提補到1月份的賬目里,然后發(fā)工資直接是在2月份?
---你好 如果公司是下發(fā)薪制度是可以的
來來老師
2022 02/28 09:39
12月份的只能補到1月份或者2月份了,因為之前已經遞交12月份報表
----你好 前面說的是如果調減是有一定檢查風險 這個不一定都會檢查
這個也可以看情況是否更正之前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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