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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轉(zhuǎn)正人員提出離職,第二天就不來了,公司要怎么處罰,按曠工算違法嗎

84784957| 提問時間:2022 02/2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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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轉(zhuǎn)正員工提出辭職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并在離職前必須辦理好移交工作和物品的手續(xù),可以要求員工支付公司經(jīng)濟補償金(賠償)。 提前通知期是三十天。即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企業(yè),不能夠立即提出立即就走。如果不當(dāng)離職給企業(yè)造成損失,企業(yè)是可以向辭職者要求賠償?shù)?,這也是對企業(yè)的保護。
2022 02/2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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