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賣車,有一個業(yè)務是舊機置換的可以低新機款,比如總價100(70+30),30為舊機抵得金額,但是實際我們舊機再銷售的時候只能賣20,合同上面的價格為100,我們開票只能開90,那我們怎么做來規(guī)避稅務風險呢?

84785009| 提問時間:2022 02/1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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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那相當于那個10萬元是補貼銷售者嗎
2022 02/15 11:26
84785009
2022 02/15 11:36
是的,可以這么認為
小小霞老師
2022 02/15 13:32
你好,按稅務正常處理:根據(jù)增值稅法的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應稅產(chǎn)品的,銷售收入為企業(yè)新商品的銷售價格(不剔除舊商品的收購價)。相應的,購買方應該以新商品的銷售價格為基礎來確定購入商品的成本。即以新商品的公平市價和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及其他歸屬于商品成本的相關費用來確定新商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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