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題:假設上述購買的辦公樓按照20年計提折舊,無殘值。2019年8月投人使用時先專用于職工食堂,2020年9月甲公司欲將該樓改為辦公使用,則按現(xiàn)行規(guī)定,2020年9月該公司就該樓改變用途的進項稅額應如何處理? 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 額的不動產(chǎn),發(fā)生 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 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抵扣,已提折舊=(2000款+180增值稅) /20(年)/12* 13=118.08 (萬元), 其中,已提折舊中的13 是什么。為什么是13,我覺得計提一個月的折舊應該是1啊 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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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學員您好,是19年8月-20年9月,13個月,跨年了
2022 01/0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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