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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發(fā)出代銷商品超過180天,仍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視同銷售實現(xiàn)征收。增值稅其納稅義務時間為發(fā)出代銷商品滿180天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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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想問什么問題
2022 01/04 10:24
84785034
2022 01/04 10:25
這個是對的還是錯的
佟老師
2022 01/04 10:35
你好,這個描述是對的
閱讀 180
納稅人發(fā)出代銷商品超過180天,仍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視同銷售實現(xiàn)征收。增值稅其納稅義務時間為發(fā)出代銷商品滿180天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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