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納稅人發(fā)出代銷商品超過180天,仍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視同銷售實現(xiàn)征收。增值稅其納稅義務時間為發(fā)出代銷商品滿180天的當天。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01/04 10:2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你想問什么問題
2022 01/04 10:24
84785034
2022 01/04 10:25
這個是對的還是錯的
佟老師
2022 01/04 10:35
你好,這個描述是對的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