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關(guān)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guān)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wù)總局 海關(guān)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wù)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yīng)納稅額。 請問2021.12月抵扣不完的進項稅及進項稅加計扣除可以到22年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不可以的,不可以延期到二二年。
2021 12/24 12:02
84785006
2021 12/24 15:57
是加計扣除不可以,還是說本身抵不完的也不可以?
郭老師
2021 12/24 15:58
你好,加計扣除不可以
剩下的加計扣除沒有抵扣完的也不可以留著以后抵扣。
閱讀 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