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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廣告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1月 發(fā)生如下業(yè)務:(1)取得含增值稅的廣告代理收 人200萬元,因廣告效果出色取得獎金5萬元; (2)出租攝影設備取得含增值稅的租賃收人50萬 元、收取設備磨損賠償金8萬元;(3)向廣告發(fā) 布者支付廣告發(fā)布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 明的稅額為4.8萬元;(4)購進職工集體宿舍用 裝修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為0.85萬元;為此,向運輸公司支付運輸費,取 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0.11萬元。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請計算 甲公司11月應納稅額。

84784997| 提問時間:2021 12/1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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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 銷項稅額=200*6%加5/(1加6%)*6%加上50*13%加8/(1加13%)*13% 進項稅額=4.8 應納稅額=銷項-進項;
2021 12/1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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