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企業(yè)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企業(yè)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企業(yè)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yè)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請問這里提出的“出具專項報告”是指企業(yè)內部出具的一份報告書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 這個文件當時出的比較早 當時的報告是指稅務師事務所出的報告
但現在這個不是強制的了 具體的話 可以問下您們當地稅局 因為現在是留存資料備查了
2021 12/11 10:36
閱讀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