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會批準了管理層提出的客戶忠誠度計劃。該客戶忠誠度計劃:從2019年1月1日起,每10元兌換1個積分,每個積分可在未來3年購買產品時按1元的折扣兌現(xiàn)。2019年1月1日,客戶購買了300 000元的商品,獲得可在未來購買時兌現(xiàn)的30 000個積分,對價是固定的,并且已購買的商品的單獨售價為300 000元。甲公司預計將有27 000個積分被兌現(xiàn)?;趦稉Q的可能性估計每個積分的單獨售價為1元。 2019年度,有15 000個積分被兌換,并且甲公司繼續(xù)預計將有27 000個積分被兌換。 2020年度,累計有25 000個積分被兌換,預計將有28 000個積分被兌換。 2021年度,累計有27 500個積分被兌換,同時授予的獎勵積分剩余部分失效。 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因素的影響。 要求: (1)計算甲公司2019年1月1日授予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因銷售商品應當確認的銷售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稍等……
2021 12/01 16:53
小雯子老師
2021 12/01 17:05
你好!
積分公允價值=30000/330000*300000=27272.7
收入=300000/330000*300000=272727.3
借,銀行存款300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272727.3
合同負債27272.7
小雯子老師
2021 12/01 17:20
你好如果只兌換27000的話,積分應分攤27000/(300000+27000)*300000=24770.64
收入分攤300000/(327000)*300000=275229.36
閱讀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