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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筷子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年11月取得不含稅銷售額如下:銷售燙花木制筷子30萬元,銷售竹制筷子36萬元,銷售木制一次性筷子28萬元;另外,沒收逾期未退還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裝物押金0.46萬元。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5%。該企業(yè)當月應納消費稅為( )萬元 A、1.4 B、1.42 C、4.72 D、2.92 R~R~ 于 2019-04-21 15:16 發(fā)布

84784956| 提問時間:2021 11/2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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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計算過程如下 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對應的逾期包裝物押金也要計算消費稅。 應納消費稅=28×5%+0.46÷1.13×5%=1.42(萬元)
2021 11/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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