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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下屬的子公司的人員在集團報賬(因子公司還未能成立),主要是出差交通費和住宿費,費用可以當成正常的差旅費用嗎?還是要做招待費?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1 11/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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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這個是誰發(fā)工資就誰做差旅費
2021 11/25 09:37
84784958
2021 11/25 09:39
是以集團借款給子公司人員的形式來發(fā)工資的
樸老師
2021 11/25 09:46
同學你好 那這個子公司做差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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