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般納稅人,有進項票期末留抵稅額,這個期末留抵稅額能退嗎?退回公司賬戶。有何要求嗎?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1 10/18 15:51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 ?可以申請退稅的; 這個有文件規(guī)定的; 我給你找下文件;? ? 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留言時間:2019年04月07日?答復時間:2019年04月08日?答復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 ?? 【字體:?大?中?小】??打印本頁   39公告規(guī)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xù)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fā)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情形的;   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2021 10/18 15:52
84785036
2021 10/18 15:56
公告第一條,第六個月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是指公司成立起,還是指從2019年4月起,公司從2020年12月成立起呢,第幾個月不得低于50萬元
meizi老師
2021 10/18 16:01
你好 ;? ?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公布 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xù)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明確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所以,9月底的增量留抵進項稅是與2019年3月底相關較增量不能少于50萬元,而不是與2019年8月底相比不能小于50萬元。
84785036
2021 10/18 16:02
好的謝謝老師
meizi老師
2021 10/18 16:11
沒事的; 希望能幫到你? ?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