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的責任承擔和合同義務轉移有什么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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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這個是債務權屬問題,第三人履行的債務并沒有發(fā)生債務轉移,如果第三人不履行當事人還是要繼續(xù)履行,而如果是債務轉移那么就和原債務人無關。
2021 08/19 15:42
84785036
2021 08/19 15:55
那我做題時,怎么判斷到底是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還是合同義務轉移?
文靜老師
2021 08/19 16:08
具體從以下幾個區(qū)別來判斷
1、性質不同
債務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包含兩重債務關系,一個是原債權人與原債務人之間的原生性債務關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與原債務人之間的次生性債務關系。在這兩重債務關系中,第三人與原債權人無任何債務關系,其只對原債務人負有義務(比如5-4甲乙是合同的主體,丙是第三人。這屬于第三人代替履行,第三人只是履行主體而不是合同的當事人,違約責任只能是當事人的責任。)而債務的轉移中間依然只有一種債務關系,那就是第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務關系。
2、生效的要件不同
債務轉讓使得原債務人免責,因而受讓人履行能力對債權人利益的實現(xiàn)至關重要,故其生效必須經(jīng)債權人同意(比如第二題甲與丙約定,經(jīng)乙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
債務轉讓在債務人轉移義務后,第三人(受讓人)成為合同關系的當事人,如果債務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債權人可以直接請求第三人履行義務,而不能要求原債務人履行。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況下,第三人履行有瑕疵的,債權人只能要求原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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