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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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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保證人的代位權,是指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得取得債權人的地位向債務人行使權利的權利,包括主債權的從權利。而追償權是指保證人代償債務后,主債權消滅,包括主債權的從權利抵押權等也一同消滅。保證人只能向債務人追償代償部分的金額,而不能再向債權人的抵押人主張任何權利。
故,保證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包括時效抗辯在內的抗辯權,基于的是保證人的代位權。
2021 08/0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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