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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法,這舊貨跟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物品有啥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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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貨一般是價值不大的物品
是除了固定資產以外的
2021 07/30 16:50
84784961
2021 07/30 16:51
那后者是啥?如何區(qū)分?
鐘存老師
2021 07/30 17:00
固定資產一般有行業(yè)標準
比如
2000元以上的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84784961
2021 07/30 17:09
不是固定資產,是說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物品
鐘存老師
2021 07/30 18:10
首先明確一下概念,舊貨,舊固定資產和舊物品:
1、舊貨指的是專門用于出售的舊貨,一般都是以經營為目的的。所稱舊貨,是指自己是沒有使用過的,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
2、舊固定資產是企業(yè)自己使用過,會計帳上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3、舊物品是指企業(yè)自已使用過,價值較小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并核算的包裝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一、舊貨
1、舊貨可以可以理解為是收購的二手貨,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收購后,因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用于二次出售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這里“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是指包含但不限于,并非只對這幾種東西適用舊貨政策。
提請注意:舊貨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2、舊貨是物品的使用人、銷售人不是同一個人,通常是被收購方使用,收購方收購后二次銷售。
舊貨的銷售方可以是專門從事舊貨經營商,從其他單位或個人收購已使用過的物品(包括被收購方原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使用的物品),然后再次對外出售,賺取差價,比如專門從事二手車交易的公司。
舊貨的銷售方也可以是是一家企業(yè),將舊設備收購后因某種原因未使用,轉售給第三方企業(yè)的貨物。
3、 稅法對于舊貨規(guī)定的專門的稅收政策: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規(guī)定,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舊貨經營單位不區(qū)分小規(guī)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4、舊貨發(fā)票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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