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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4月計提4月份的工資和個稅,5月付4月工資,6月繳納4月工資個稅,計提時摘要寫的是計提4月個稅,交稅時摘要寫付5月個稅,請問摘要是否寫錯了,后面幾個月摘要也是這樣寫的,是否需要該呢?

84784961| 提問時間:2021 07/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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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晨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摘要不需要改的,一般摘要寫繳納個稅幾個字就可以。
2021 07/13 10:15
84784961
2021 07/13 10:22
計提4月個稅,繳納時寫付5月個稅,就是查起來的話繳納和計提的月份就不對應了,但是我們是用金蝶做賬,摘要也改不了了,那我后面需要改成:”計提5月個稅,付5月個稅“這樣寫嗎,還是按原來的月份不對應
汪晨老師
2021 07/13 10:25
你好,后面按照正確的來寫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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