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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老師:建筑工地買的活動板房可以作為合同履約成本-臨建設施入賬,后來人員增加沒有繼續(xù)買活動板房,給租賃了員工宿舍為什么就只能入福利費呢?

84784996| 提問時間:2021 06/0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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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錦華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經(jīng)濟師
你好前面是作為臨建設施沒有問題,后面你改變用途了就計入福利費
2021 06/09 09:54
84784996
2021 06/09 09:57
老師,臨建的目的是活動板房和租房的目的一樣,都是給員工住宿用的,這個我應該怎么理解區(qū)分呢?
黎錦華老師
2021 06/09 10:00
公司為施工單位建的活動板房,應該計入“臨時設施”科目。 如果用于員工宿舍,其實最后還是攤銷到福利費里 由于施工企業(yè)在工地上修建臨時建筑物,在工程完工后是要拆除的,因此,施工企業(yè)修建的臨時建筑物不可以通過“固定資產(chǎn)”科目核算,只能通過“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攤銷”和 “臨時設施清理”科目來核算?!?“臨時設施”科目核算施工企業(yè)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正常進行,而購建的各種臨時設施的實際成本,屬于資產(chǎn)類科目。 “臨時設施攤銷”科目屬于資產(chǎn)的調(diào)整科目,也是“臨時設施”科目的備抵調(diào)整科目,來核算施工企業(yè)各種臨時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價值損耗,即核算臨時設施的累計攤銷額。
黎錦華老師
2021 06/09 10:00
只不過你租房一次到位就計入福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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