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銷售的稅務籌劃。一件產(chǎn)品賣10元,成本5元。買4送一。買了80件送20件。增值稅繳納100件×10元×0.13-100件×5元×0.13=65。所得稅繳納80×10-100×5=300×0.25=75。 增值稅送的20件要交增值稅的分錄怎么做,如果借方是費用的話會影響應納稅所得額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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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您可以開100件的金額,然后還有20件可以用負數(shù)金額以折扣的方式體現(xiàn),最終實際的銷售額就是80*10
2021 06/01 23:26
84785011
2021 06/02 10:46
這是中級財管的一道題,說送的20件要交增值稅。
文老師
2021 06/02 11:07
如果視同銷售是需要的,主要看您具體怎么操作的,您是算給的折扣,那就按實際的賣價算
84785011
2021 06/02 11:34
恩不算折扣,就是題上說交增值稅65所得稅75,這是怎么做的分錄呢。多交的增值稅借方記什么,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
文老師
2021 06/02 11:43
借方可以借銷售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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