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計提及核銷壞賬的現行規(guī)定,稅務局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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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根據準則要求?
下列應收款項,不得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1)當年發(fā)生的應收款項。
?。?)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與關聯方發(fā)生的應收款項。
(4)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確實無法收回的,經股東大會、董事會及其他相關負責人批準確認后,可作為壞賬損失,沖銷已計提的壞賬準備。
如你公司相應其他應收款不屬于上述所列項目,并有確鑿證據表明其確實無法收回,經相關負責人、機構批準簽字后,可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2021 05/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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