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包裝物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該企業(yè)2019年7月份發(fā)生如下經濟業(yè)務(“周轉材料”、“應交稅費”需設置明細科目核算): (1)7月5日,購入包裝物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列示價格為40,000元,增值稅稅額5,200元,價稅款通過匯兌方式支付,所購包裝物已驗收入庫。根據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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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4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200
貸:應付票據45200
2021 05/0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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