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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其中納稅調整減少額,主要包括按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也就是說,會計利潤應該減去以往年度的虧損后的應納稅所得額計征所得稅。那么還會不會出現(xiàn)用當年的凈利潤去彌補虧損的情況呢?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1 05/0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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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會計和稅法是兩個口徑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是計算應交企業(yè)所得稅,都是企業(yè)所得稅口徑,您說的未分配利潤彌補,是會計口徑
2021 05/03 21:01
84785040
2021 05/03 21:09
那會計和稅法上用來彌補虧損的利潤是不一樣的嗎?
小林老師
2021 05/03 21:12
您好,會計虧損和稅法虧損不是相同金額,因為口徑不同。所以未分配利潤負數(shù)與未彌補虧損大概率是不同的
84785040
2021 05/03 21:14
你這么解釋我是不懂的
84785040
2021 05/03 21:14
我仍然沒搞明白利潤怎么彌補虧損
小林老師
2021 05/03 21:48
您好,對于企業(yè)所得稅,先將會計利潤調整為稅法利潤,若稅法利潤>零且有未彌補虧損,是需要用稅法利潤減去未彌補虧損計算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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