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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外購商品作為福利發(fā)放給職工的不確認收入、結轉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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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2、使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期末計提職工薪酬:
借:生產(chǎn)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外購的貨物假如做視同銷售處理,那計稅基礎可以參照購價,抵掉相關的進項稅后,實際增值稅負仍然是零,為簡化處理,故直接做進項稅轉出即可;
如果是自產(chǎn)的和委托加工的貨物,因為中間已經(jīng)有人工,輔料等成本的加入,故需要統(tǒng)一做銷售處理,以均衡稅負。
2021 04/2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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