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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申報利潤表里的本期金額和上期金額分別指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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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利潤表‘上期金額’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該期利潤表‘本期金額’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上年該期利潤表規(guī)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本期不相一致,應對上年該期利潤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期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填入利潤表‘上期金額’欄內”。
《中級會計實務》財務報告一章中指出,‘本期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期實際發(fā)生數,如果上年度利潤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與本年度利潤表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利潤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填入報表的‘上期金額’欄。
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第三章第12條規(guī)定對利潤表來說,即中期利潤表要填列本年1月1日至中期期末的各對應項目累計數,年度利潤表要填列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對應項目累計數。這也應該是利潤表“本期金額”欄的所屬期間。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和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中級會計實務》的上述內容對利潤表來說,就是“上期金額”應當填列企業(yè)上年1月1日至上年同期期末各對應項目的累計數,“上期金額”即上年同期金額。
2016 10/1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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