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劃線部分沒理解,怎么不構(gòu)成單項?難道是多項項?

84784975| 提問時間:2021 01/1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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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雪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同學,你好。質(zhì)量問題質(zhì)保和銷售手機具有高度關(guān)聯(lián)性,如果手機因本身質(zhì)量非使用不當不能正常運行,則享受三包服務(wù),所以在合同層面銷售和三包服務(wù)是不可明確區(qū)分的,應(yīng)當將銷售手機和三包服務(wù)作為一項單項履約義務(wù)(合并為一項),而不是分別確認單項履約義務(wù)(確認兩項)。 以上是我的理解,你在試著理解一下
2021 01/16 06:33
84784975
2021 01/16 07:19
它說不作為一項單項履約義務(wù),
馮雪紅老師
2021 01/16 07:52
說的是不單獨作為一項單項履約義務(wù)。也就是和銷售一起確認一項履約義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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