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教您,我們是兩個公司一個法定代表人(一個注冊在北京,一個注冊在山東)一套人馬在北京一個辦公室上班,業(yè)務分不開,人員都在北京發(fā)工資上社保,山東就沒有人員工資,那如果員工分別與兩個公司都簽勞動合同,都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可以嗎?社保還是在北京上,只是工資金額與社保不匹配,山東的沒交社保,只發(fā)工資,個稅等匯算清繳進個人再交個稅,請問這樣操作允許嗎?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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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是可以同時簽訂勞動合同。按工資薪金申報個稅。這樣山東很可能要求繳納社保
2020 12/18 09:38
84785041
2020 12/19 06:03
?您好,我們已在北京上社保,如果山東要求上社保上得了嗎?一個人能同時在兩個地方上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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