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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企業(yè)從政府部門收到環(huán)保資金拔款,不符合專項用途條件,企業(yè)按會計準則計入遞延收益。稅法上什么規(guī)定?

84785001| 提問時間:2020 11/0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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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好,可以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2020 11/03 16:49
84785001
2020 11/03 16:50
老師我問的稅法上,這是不征稅收入嗎?具體怎么辦,你這答的和沒答一樣
紫藤老師
2020 11/03 16:52
你好,《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有關(guān)企業(yè)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87號)第一條規(guī)定,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ㄒ唬┢髽I(yè)能夠提供資金撥付文件,且文件中規(guī)定該資金的專項用途;?  ?。ǘ┴斦块T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yè)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fā)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84785001
2020 11/03 16:53
老師這題上說不符合專項用途條件
紫藤老師
2020 11/03 16:58
不符合專項用途條件,那么交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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