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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24,為什么是(40+50)*萬分之五 題目中受托方提供的輔助材料和加工費不是分別寫明白了嗎?輔助材料應該按萬分之三計算嗎?

84785014| 提問時間:2020 08/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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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高級會計師考試(83分),中級會計師
你好!按規(guī)定, 輔助材料和加工費合計金額計算印花稅了。
2020 08/22 08:44
84785014
2020 08/22 08:45
為什么要合在一起計呢,題目中明明分開寫了呀,不應該分別按按自個的稅率計算嗎?
蔣飛老師
2020 08/22 08:49
可以這么理解:輔助材料是“輔”、加工費是“主” 按主要業(yè)務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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