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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不明白,為啥自產(chǎn)的貨物用于投資是視同銷售,用于抵償債務(wù)不是視同銷售呢

84784949| 提問時間:2020 07/25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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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您好,上述交易行為在新收入準(zhǔn)則,會計上均確認(rèn)收入,稅法也同樣確認(rèn)收入,所以不存在稅會差異。
2020 07/25 21:00
84784949
2020 07/25 21:03
是不是只有捐贈的,不用確定收入,投資,分配都需要確認(rèn)收入
小林老師
2020 07/25 21:03
您好,是的,按收入準(zhǔn)則是這樣的。
84784949
2020 07/25 21:04
那還是不明白為啥抵償債務(wù),不是視同銷售
小林老師
2020 07/25 21:06
您好,這個是以前的會計政策要求的,會計不做收入,但是稅務(wù)確認(rèn)收入,形成稅會差異。目前稅會都確認(rèn)收入,不存在差異。
84784949
2020 07/25 21:09
現(xiàn)在好多稅法一的題目,題中問那些可以視同銷售,抵償債務(wù)的題目不選
84784949
2020 07/25 21:09
是舊題目么
小林老師
2020 07/25 21:10
您好,這個沒辦法,稅法沒修改,但會計已經(jīng)更新了,很多視同銷售的業(yè)務(wù),目前已經(jīng)稅會相同了。
84784949
2020 07/25 21:12
嗯嗯,好的,謝謝
小林老師
2020 07/25 21:36
您好,您客氣,小林非常榮幸能夠給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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