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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傭金,為什么不能作為合同履約成本

84784952| 提問時間:2020 07/1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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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帆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銷售傭金算作合同取得成本
2020 07/11 08:54
帆帆老師
2020 07/11 09:06
個人理解:也沒說不能是合同履約成本,具體看是為了取得支付,還是履行合同過程中支付,看目的,看支付時間。 ①取得合同發(fā)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合同不取得就不會發(fā)生 ②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guān)),增加了企業(yè)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贤募s成本 教材例題是放在了合同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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