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日 ,以銀行存款300萬元購入一項商標權(quán)(不考慮相關(guān)稅費)。該無形資產(chǎn)的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2017年12月31日 ,預計該無形資產(chǎn)的可收回金額為142 萬元。該無形資產(chǎn)發(fā)生減值后 , 原預計使用年限不變。2018 年12月31日 ,預計該無形資產(chǎn)的可收回金額為129.8萬元。假定原預計使用年限不變。2019 年4月1日 ,將該無形資產(chǎn)對外出售 ,售價100萬元,增值稅6萬元。 請問2018年底可回收金額已高于賬面價值 ,2019年還需要繼續(xù)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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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要攤銷的,可回收金額高于賬面價值說明不存在減值跡象了,但是攤銷還是要按照正常進行的
2020 06/17 23:54
84785046
2020 06/18 09:24
如果無形資產(chǎn)的殘值重新估計以后高于其賬面價值的,則無形資產(chǎn)不再攤銷,直至殘值降至低于賬面價值時再恢復攤銷,那這句話是針對什么情況呢
冉老師
2020 06/18 09:28
就是因為攤銷時賬面價值減去殘值的差額攤銷,如果殘值高一些,說明差額是負值,就不用攤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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