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19年9月 1日銷售A商品5000件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 票,每件商品的標價為200元(不含增值 稅),A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13%;每件 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20元;由于是成批銷售, 甲公司給予客戶10%的商業(yè)折扣,并在銷售 合同中規(guī)定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 30;商品于9月1日發(fā)出,客戶于9月9日 付款。該項銷售業(yè)務屬于在某一時點履行的履 約義務。假定計算現金折扣不考慮增值稅。9 月9日付款時,現金折扣是多少?9月15日付款時,現金折扣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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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付款時,現金折扣=5000*200*(1-10%)*2%
9月15日付款時,現金折扣=5000*200*(1-10%)*1%
2020 06/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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