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3月1日從公司購入一批材料,價款10萬元,增值稅率13%,代墊運費1000元,材料驗收入庫,款項尚未支付,4月10日甲公司用銀行存款支付相關貸款1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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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 10萬+0.1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萬, 貸;應付賬款11.4萬
借;應付賬款11.4萬,貸;銀行存款 11.4萬
2020 06/1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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