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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案例三: 包裝物租金與押金納稅籌劃 甲公司是一-家手表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本年7月銷售高檔手表50盒,每盒價格為1200 萬元,另外每盒收取包裝物租金100萬元。以上價格均不含增值稅,高檔手表的消費稅稅率為20%。 要求: 1、區(qū)分包裝物租金與包裝物押金的消費稅稅收政策。 2、通過比較分析確定合適的納稅籌劃方案。

84784963| 提問時間:2020 06/0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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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茫茫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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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05 22:53
王茫茫老師
2020 06/05 23:07
1.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需要繳納消費稅,包裝物押金除白酒等是不需要并入價外費用計算繳納消費稅。 2.如果收取包裝物租金100W,則7月消費稅為1300*50*0.2=13000 如果收取包裝物押金100W,則7月消費稅為1200*50*0.2=12000 所以應該選擇將100W費用收取為包裝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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