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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企業(yè)今年按2月底的利潤進行股東分紅,再增資,增資后進行了股東變更,企業(yè)估計時并未將去年多繳的企業(yè)所得稅部分考慮,今年5月份收到稅局退還的企業(yè)所得稅。請問這部分的稅費是原股東享有還是新進股東一起享有?

84784989| 提問時間:2020 05/1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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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塵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原則上應該是老股東享有的 因為是以前的損益產生的
2020 05/11 08:49
84784989
2020 05/11 08:52
老師,是否有這方面的依據(jù)嗎?
軼塵老師
2020 05/11 08:53
沒有條文,但是這種是完全可以分清的 應該老股東享受
84784989
2020 05/11 08:54
在新股東進來時利潤和債務權屬不是已經改變了嗎?
軼塵老師
2020 05/11 08:56
但是你的所得稅退回 對應的是以前的所得稅繳納 是以前經營活動產生的 所以不應該新股東享受
84784989
2020 05/11 08:58
如果這樣說,那么如果以前產生的債務,是不是也是有原股東承擔,新股東不承擔?
軼塵老師
2020 05/11 09:00
當然 這個再入股的時候就要約定清楚
84784989
2020 05/11 09:01
現(xiàn)在是入股時并未約定
軼塵老師
2020 05/11 09:06
未約定雙方商量著來
84784989
2020 05/11 09:08
好的,謝謝老師!
軼塵老師
2020 05/1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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