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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 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會混淆 如何區(qū)分

84785045| 提問時間:2020 05/11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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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你好,勞務派遣是一種招聘人與使用人相分離的勞動力經營模式。 勞務派遣有三方法律關系: 1)勞務派遣單位; 2)接受派遣單位,即用工單位; 3)被派遣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58條明確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法》所稱用人單位。用工單位是《勞動合同法》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單位。 對于用人單位,企業(yè)需掌握以下要點: 1) 勞務派遣單位就是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承擔《勞動法》上義務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雖然沒有實際指揮被派遣員工進行勞動,而只是將 被派遣員工組織起來,統一管理,并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安排被派遣員工前往進行工作。但是,由于勞務派遣單位實際與被派遣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了勞動關 系,在《勞動法》上,勞務派遣單位就是與被派遣員工相對的用人單位一方,并須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對被派遣員工承擔義務。 2)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有: l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l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l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l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3)作為勞務派遣單位須注意: l 用人單位出資或者合伙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屬于《勞動合同法》第67條規(guī)定的不得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l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但是,可以將招用的勞動者派遣至用工單位從事非全日制崗位工作; l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 46條、第47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l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8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l 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或用工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對于用工單位,企業(yè)需掌握以下幾個要點: 1) 用工單位是《勞動合同法》中所指的接受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通過與勞務派遣企業(yè)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從勞務派遣企業(yè)引進符合其要求的員工,在其安排的工作崗位 上進行工作。雖然從表面上來看,被派遣員工是在用工單位的場所內,在其管理之下為其工作,但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用工單位無須承擔勞動法和勞動合同上的義 務,它與被派遣員工之間只是上的勞務關系,根據其雙方之間的聘用合同或勞務合同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2)用工單位應當直接向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l 執(zhí)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l 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l 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l 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l 連續(xù)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3)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務派遣協議使用被派遣勞動者,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對于勞務派遣員工,應當實行和本企業(yè)員工一樣同工同酬。
2020 05/11 08:12
84785045
2020 05/11 08:13
勞動派遣單位就是用工單位 勞務派遣單位把人派遣到某個單位 那個單位就是用人單位對吧
莊老師
2020 05/11 08:17
勞動派遣單位不是用工單位。接受派遣單位,即用工單位;
84785045
2020 05/11 08:25
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 接受派遣的單位是用人單位
莊老師
2020 05/11 08:28
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 接受派遣的單位是用工單位
84785045
2020 05/11 08:28
老師你也混淆了吧 什么亂七八糟的
84785045
2020 05/11 08:30
我弄混淆了
84785045
2020 05/11 08:31
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 接受派遣的單位是用工單位 勞動者是跟勞務派遣單位簽合同 工資也是勞務派遣單位發(fā)嗎?
莊老師
2020 05/11 09:05
你好,那個弄混淆。勞動者是跟勞務派遣單位簽合同 ,工資也是勞務派遣單位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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