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這邊收到張2018年12月代開的普票,抬頭沒有稅號,能使用嗎 貌似2018年幾月份就在要求抬頭必須稅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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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不可以,
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早在2016年就必須要稅號了
2020 03/19 15:21
84785004
2020 03/19 15:36
還是稅務局代開的@**-王老師
鐘存老師
2020 03/19 15:46
稅務局代開的發(fā)票
沒有購買方的稅號這種基本的信息
也是不能用的
84785004
2020 03/19 16:14
開具給個人的呢
84785004
2020 03/19 16:14
老師請問的啊
鐘存老師
2020 03/19 16:22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fā)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文件規(guī)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yè)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9號 2018-12-17
根據(jù)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為便利納稅人辦理涉稅業(yè)務,現(xiàn)就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是自然人納稅人辦理各類涉稅事項的唯一代碼標識。
二、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其中國公民身份號碼作為納稅人識別號;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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