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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個人提供勞務在20000元,未達增值稅起征點,不繳增值稅,可以不開發(fā)票但要繳個稅20000*0.8*0.2=3200元,是這樣嗎?

84785045| 提問時間:2020 03/1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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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如果不提供發(fā)票,那么支付款項方不能作為勞務費在稅前扣除的。
2020 03/14 19:22
84785045
2020 03/14 19:53
齊紅老師講的個人月銷售勞務額在20000元可以免征增值稅的,用小額零星支出收據(jù)做帳,但是要繳勞務個稅,是這樣嗎
立紅老師
2020 03/14 20:14
你好,應是500元以下的小額零星支出,可以用收據(jù)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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