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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在2019年12月先計提2019年全年一次性獎金,然后再在2020年2月再申報1月工資時,一起申報個稅嗎

84785026| 提問時間:2020 01/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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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可以的,計提年終獎是在19年計提的,實際發(fā)放的次月申報個稅就可以了
2020 01/1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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