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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申報填寫利潤表時的上期金額是填寫報表中的本年累計金額嗎

84785000| 提問時間:2019 12/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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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若您適用的是《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并且屬于按季度報送財務報表的納稅人,在編制《利潤表》時,“本月金額”應填寫當季最后一個月的相關數據。例:一季度《利潤表》“本月金額”應填寫3月份當月數據,“本年累計金額”應填寫1-3月份數據。 若您適用的是《企業(yè)會計準則》,在編制《利潤表》時,“本期金額”應填報本年1月至填報截至所屬月份的累計數,“上期金額”應填去年同期數,《現金流量表》也按照此規(guī)則填寫。例:二季度《利潤表》“本期金額”應填寫1-6月份數據,“上期金額”應填寫上年度1-6月份數據。
2019 12/2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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