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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物業(yè)公司,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的余額為銷售額,如果取得的水費發(fā)票是普通發(fā)票可以扣除嗎

84785025| 提問時間:2019 12/0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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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財稅(2016)年36號文附件二中列舉了七種業(yè)務: 十三、物業(yè)公司水費收取 1、差額征稅政策 提供物業(yè)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這一條的由來也是因為營業(yè)稅下物業(yè)公司代收水電費的差額征稅政策,但營改增后,增值稅視為轉(zhuǎn)售行為,電費可以正常按照13%抵扣進項,但水費進項只有3%,銷項要按照13%,因此對此種特殊業(yè)務給予差額且簡易計稅的優(yōu)惠。
2019 12/0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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