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10月份的工資在11月已經(jīng)發(fā)放,12月申報個稅時發(fā)現(xiàn)少扣了某員工30元個稅要怎么處理?該員工10月已離職

84785027| 提問時間:2019 12/0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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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那這個公司承擔么?做營業(yè)外支出下面,
2019 12/02 15:26
84785027
2019 12/02 15:59
老師你好,如果是員工補足這30元,要如何做分錄?
maize老師
2019 12/02 16:01
扣員工個稅,做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84785027
2019 12/02 16:09
是該離職員工同意將30元轉(zhuǎn)回公司用于繳納個稅。分錄如何做呢?
maize老師
2019 12/02 16:14
借銀行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你們交給稅局做借應交稅費 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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