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乘坐飛機開具的電子發(fā)票,抬頭是個人,無稅號和單位,可以報銷嗎?能按9抵扣增值稅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nèi)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從此看來。個人抬頭的飛機票發(fā)票一般是不可以的。您方便截圖嗎?
2019 11/04 08:02
鋒利老師
2019 11/04 08:22
取得不是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比如:攜程等旅游中介開具稅收編碼是旅游服務、代理機票服務等),不屬于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閱讀 3821